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 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创新强市,加快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事后资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按照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软件购置及生产配套环节其他投入的一定比例予以无偿资助。(二)事中资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采取分期核算分段拨付方式予以同步资助,每期拨付金额根据当期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比例和资助标准确定,拨付期最长不超过3年;或按照不超过国家资助资金50%的比例给予市级财政配套资助。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新要素配置 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2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7〕1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东莞市智能制造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众所周知,商标共有45个大类,每一个大类下又有多个小类,分别指定不同产品或服务,而第35类商标属于服务商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
为进一步推动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开展2019年度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86号,见附件1)的要求,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国家的情况是:据统计,全国每新增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因此需要实际损失税收收入及额外支出奖励金额超200万!也就是说一个企业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以后,除了荣誉资质外,可以获得补贴加税收优惠和其他优惠加起来超过200万;这相当企业要做多少业绩才会获得200万的利润?现在只需要企业认定高新就可以获得了,你还在等什么?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根据《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7〕158号)“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的申报工作。
对于企业来说,品牌是有利竞争的根本,企业要注重商标注册的落实,提升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伴随着国家化市场不断扩张,企业之间的矛盾化升级,保护商标的重要性在此时尤为凸显,遵循商标注册标准,布局好商标保护战略,企业需加大力度。
东莞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截止时间5月31日(星期五)。第一批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需于4月15日(星期一)前完成备案,第二批则需于5月31日(星期五)前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