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电影史上最出色的影片之一;《007系列》经久不衰的银幕经典;《猫和老鼠》不朽的卡通形象;推出了奥斯卡奖;成立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这么多的成就,都来自于好莱坞五大电影公司之一的米高梅(MGM)。
米高梅名声在外,却还是有人冒着风险侵权,这不触霉头了!深圳市米高梅影业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米高梅”、“MGM”以及相关雄狮标识于中国各地授权第三方开办米高梅影院。该行为被米高梅电影公司、米高梅公司发现后,将深圳米高梅公司起诉至法院。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对这一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好莱坞“老字号”遭遇侵权
1924年,由三家公司合并后形成名为“METRO-GOLDWYN-MAYER”的新公司,即米高梅集团,简称“MGM”。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电影制片集团之一,米高梅集团因向全球观众开发、投资、制作和发行优质的视听内容而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其使用的雄狮标识从成立起就一直与米高梅品牌紧密联系。
米高梅电影公司是米高梅集团旗下公司,也是米高梅公司的母公司,是美国领先的娱乐公司。米高梅公司还享有“米高梅”、“MGM”等注册商标专用权。
两原告发现,深圳米高梅公司为攀附宣传,在与两原告及米高梅集团全无关联的情况下,恶意将企业字号变更为“米高梅”,并以“米高梅”、“MGM”以及相关雄狮标识于中国各地授权第三方开办米高梅影院,在影院装潢、会员卡、电影票、海报等使用了侵害两原告权利的“米高梅”、“MGM”及雄狮图案。
此外,被告还注册、使用相关域名网站用于宣传、开拓影院加盟业务,且在宣传中假借米高梅集团商誉实施了相关的虚假宣传行为。被告为全面模仿原告,还申请或者注册了多个与米高梅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两原告在两起诉讼中分别认为,被告的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各300万元,共计600万元。
法院:赔偿金额予以全额支持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米高梅”字号、“METRO-GOLDWYN-MAYER”英文字号以及“MGM”英文企业名称简称经过米高梅集团及两原告长时间的持续使用和广泛宣传,在娱乐业领域特别是在电影业内具有很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属于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
被告在没有任何授权及关联关系的情况下使用“米高梅”字号及“METRO GOLDWYN MAYER”“METRO-GOLDWYN-MAYER”标识,并注册、使用mgmchn.cn、mgmchn.com域名,从事授权加盟、开办米高梅影城项目等行为,足以引人误认为其与米高梅集团及两原告间存在特定联系,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被告在其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办公场所的装潢、悬挂证书、发放的副券、名片及宣传册中,明示或暗示其与米高梅集团及两原告存在授权许可或其他特定关系。但事实上,深圳米高梅公司与两原告及米高梅集团毫无关联。上述行为足以欺骗、误导消费者,已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米高梅公司享有“米高梅”、“MGM”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深圳米高梅集团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将“米高梅”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服务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关于两起案件的赔偿数额,由于原告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确定,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知名度较高、被告侵权恶意明显、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等因素,认定原告诉请金额并无不当,遂予以全额支持。
最终,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叫停深圳米高梅公司的一切侵权行为,并分别赔偿两位原告各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跨国商标纠纷如何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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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竞争愈发激烈的环境中,知识产权已然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所以企业在“走出去”,进入国际市场的时候,一定要谨记,提前进行全球商标保护,防范商标被“抢注”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