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凯粤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公司新闻

这些操作让你的商标正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时间:2019-11-18 | 分类:行业资讯 | 热度:43

一、恶意抢注的 死亡率50%

《商标法》中明确了对摹仿驰名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的处理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则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无限期追究相关责任,随时向商评委提出商标无效请求。

就是辣么任性,因为神圣的规定不可侵犯!

二、注册信息不变更 死亡率80%

随着规模的扩大与发展,一些企业会出现变更地址或公司名称的情况,但是,对于已经注册了商标的企业来说,一旦商标注册人、注册地址等已作注册的事项发生改变,则必须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相应的注册事项。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不按规定随意变更注册信息并屡教不改的,将有可能面临商标“被死亡”的危险!

三、连续三年不使用 死亡率90%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三”成功后,你将失去该商标的专有权。当然,如果你觉得冤枉,也是可以申诉的。这就需要你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

四、到期不续展 死亡率100%

酸奶过期了你敢喝么?剩饭放久了你敢吃么?同样的道理,商标也是有保质期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保质期是10年,过期之后就不享受法律的保护了哦!

这就涉及到商标十年续展。《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十年的商标有效期满之后,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展手续,那么商标局将有权注销该商标,也就是说,注册商标不续展只有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