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凯粤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公司新闻

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申报全面启动啦!

时间:2019-10-31 | 分类:行业资讯 | 热度:101

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0号),我局制定了《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10月25日



申报项目类别


制造业企业新入驻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一)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东莞制造企业。


2、2019年1月1日后入驻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3、申报年度该企业纳入统计的外贸实际经营规模达到100万美元(以海关数据为准)。


(二)扶持标准


按企业新入驻当年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服务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仓储配送费)等费用的50%予以资助,每家企业累计资助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相关活动项目


(一)支持对象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市商务局提供相关服务,按相关要求举办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对接会、选品会、招商对接会、政策宣讲会等活动的企业或机构。


(二)扶持标准


按照实际费用予以全额资金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新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企业项目


(一)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2019年1月1日后在东莞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2、年度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规模首次超过1亿美元、5亿美元(以海关数据为准)。


(二)扶持标准


1、年度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规模首次超过1亿美元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资金奖励。


2、年度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规模首次超过5亿美元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人民币资金奖励。


3、同一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



跨境电商进口业务项目


(一)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经海关批准可以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且入驻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企业。


2、自建或租用保税仓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3、以保税方式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子商务年度经营规模达1亿美元以上(以海关数据为准)。


(二)扶持标准


按该企业本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贸易(以海关数据为准)每1美元支持1.5分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建设海外市场拓展中心项目


(该项目参照《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相关内容申报)


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该项目参照《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相关内容申报)



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


(一)支持对象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综试区服务中心等市商务局指定场地提供人才培训服务,按相关要求举办网店运营、选品上架、询盘客服、关务、税务、外汇结算等多类型、多批次跨境电商专题培训班,培训跨境电商创新型人才和技能实干型人才的企业或机构。


(二)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按《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2018〕10号)相关规定执行。


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其中每期培训班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功能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项目


(一)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园区企业纳入统计的年度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规模达到5亿美元以上(以海关数据为准)。


2、增速不低于全市外贸进出口平均增速。


3、按《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19〕66号)已认定为功能型园区。


(二)扶持标准


1、按每1亿美元奖励5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对园区主办方予以扶持。


2、每个园区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产业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项目


(一)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园区入驻有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20家以上。


2、同期入驻企业中电子商务企业占比75%以上。


3、园内企业年度进出口总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以海关数据为准)。


4、按《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19〕66号)已认定为产业型园区。


(二)扶持标准


1、按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实际租售面积每平方米100元人民币的标准,对园区主办方予以奖励。


2、每个园区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