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新要素配置 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2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7〕15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市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入库工作,现开展项目征集工作:
(一)智能化改造项目:对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质率为主要方向,通过应用智能装备与系统、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项目。
(二)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对车间或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建立数字化模型,搭建产品数据管理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生产过程升级采集和分析系统等,推进企业数字化升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精益化升级,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提升,并具有行业示范带动推广作用的项目。
(一)对验收认定为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400万元。
(二)对验收认定为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的,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800万元。
(一)自动化和智能化等设备广泛应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机器手、自动化检测装置、自动化生产装置和自动化生产线等数量或价值占申报项目比例高于50%。
(二)现场数据采集。能够采集现场设备生产状态、关键生产信息和生产质量等生产现场信息;保存关键数据到数据库。
(三)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系统须包含财务、计划、生产和供应链等功能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