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是银行对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种通称。“瞪羚”是一种善于跳跃和奔跑的羚羊,业界通常将高成长中小企业形象地称为“瞪羚企业”,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越多,表明这一地区的创新活力越强,发展速度越快。
一、资助标准
1、对首次通过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2、对于认定的瞪羚企业按本年认定的研发投入总额的20%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
3、鼓励瞪羚企业拓宽融资方式,促进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按瞪羚企业首轮融资额的3%给予风险投资管理机构奖励,单个风险投资项目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瞪羚企业,按首轮融资额的5%给予瞪羚企业奖励,单个风险投资项目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4、设立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用以企业融资补贴。对当年度认定的瞪羚企业予以银行贷款贴息支持,补贴金额为企业在认定当年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总额的30%,瞪羚企业在本办法实行期内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请条件
基础条件:
1、在佛山高新区“一区五园”(佛山南海高新区+南海核心园+禅城园+顺德园+三水园+高明园)内注册三年以上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2、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类型:大型央企、国企、外企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
满足下列之一:
1.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十五年,近四年第一年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四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年正增长;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十五年,近四年每年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正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