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支持方向
1、引导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不同层次的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水平按“基础上云”“核心上云”“创新示范”等不同层级,向更高阶的水平演进。
2、支持大型信息通信企业、制造业龙头企业、电信运营商发挥在工业技术软件化、网络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领域的优势,牵头或联合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垂直领域的行业性平台发挥专业优势,快速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和效能。
3、降低工业企业网络使用成本。认真贯彻落实省的政策,鼓励电信运营商提速降费,在原流量套餐(包括专线、3G、4G等)资费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工业企业“上云用云”网络费用提出一揽子优惠套餐
4、降低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构建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采取按需付费、以租代买、服务租赁等模式,使用公有云平台提供的计算、存储、数据库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及行政管理、协同办公、会议系统、电子商务、客户服务等管理系统,降低企业信息化一次性投入成本。
5、先导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共享政策。根据中小企业的共性需求,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市场营销、工艺改进、能耗优化、客户管理、供应链协同等环节,选择技术领先的云平台或云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或低成本提供给企业使用。吸引部分企业先行先试,推动形成企业上云用云的热潮。
6、面向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需求,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优化升级骨干网络,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网络。针对企业内网,推动工业互联网使能改造,支持工业企业以IPv6、工业以太网、工业PON、工业无线等新型技术、设备改造生产现场网络和系统。
7、关键智能网联装备,围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大型动力装备等关键领域,实现智能控制、智能传感、工业级芯片与网络通信模块的集成创新,形成一系列具备联网、计算、优化功能的新型智能装备,夯实工业物联网基础。鼓励围绕生产流程优化、质量分析、设备预测性维护、智能排产等应用场景,开发工业大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实现产业化部署。
8、关键智能网联装备,围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大型动力装备等关键领域,实现智能控制、智能传感、工业级芯片与网络通信模块的集成创新,形成一系列具备联网、计算、优化功能的新型智能装备,夯实工业物联网基础。鼓励围绕生产流程优化、质量分析、设备预测性维护、智能排产等应用场景,开发工业大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实现产业化部署。
9、支持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创新资源,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打造协同研发、测试验证、数据利用、交流合作、咨询评估、创业孵化等公共创新服务载体。对我市发展工业互联网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并从项目用地、办公场所、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标准化、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促进不同领域企业深入合作,推动多领域融合型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鼓励国内外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在东莞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建设工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吸引优秀的工业互联网服务企业进驻。
二、东莞制定相关补助计划
1、对我市工业企业“上云用云”网络费用提出一揽子优惠套餐,整体优惠比例不低于30%。
2、市统一协调公有云平台服务商并达成合作协议,大幅降低我市企业按需使用公有云资源及云化软件费用,在现有基础上给予30%以上的整体优惠。
3、发挥导向性的两化融合项目奖励作用。推动信息技术在企业各环节、各领域的全面渗透和深度应用,重点扶持单个项目建设投入超过50万元的项目,以事后奖补的方式按不超过核算后企业信息化建设当期投入总额的2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实现云上部署和云端集成应用的,重点予以奖补。
4、提升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能力的项目,市财政按不超过经核定的年度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30万元。
5、对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数据采集、存储、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和应用等服务,按不超过其年销售总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
6、对通过验收认定的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被评为国家、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奖补。
7、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镇,在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资金补贴、服务券发放、生态创新发展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8、对通过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云安全评估等标准体系专业认证的企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