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标准
按展位费、特装布展费的实际发生费用50%予以支持,其中:特装布展费省内最高支持600元/平方米、省外最高支持1000元/平方米、境外最高支持2000元/平方米,每个参展单位每次展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请条件
1、需在东莞市成立并注册的企业。
2、需要符合参展此表中所列出的展会名称进行补助。《境内外贸易型展会推荐目录》其中由地方财政资助举办的市内展会,只补助特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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