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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专利申请必看: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

时间:2017-12-26 | 分类:新闻动态 | 热度:237
  对于东莞专利申请这件事,很多人只知道专利权却不知道还有一个东西叫专利申请权。
  
  通俗一些来说专利权就是专利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成功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法律对申请者这个专利独占的实施权。而专利申请权是指申请专利的相关权利。
  
  “专利申请权”不清楚,会引来纠纷
  
  在我国中东莞专利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单位或组织,也就是说这3种主体可以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专利申请权。
  
  专利申请虽然好,但并不是任何发明创造都能用来进行申请专利的。
  
  我国《专利法》对用来东莞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或设计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都一定的要求,想要达到申请的标准申请人就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在实际的运作中,发明创造或设计的完成一般是一个团队共同协作的努力成果,那么这个专利申请权应该归谁所有呢?会不会会出现“分权不均”而打起来呢?
  
  莫着急凯粤慢慢帮你梳理!
  
  在我们国家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一般有以下3种情况: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或者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凯粤提醒,由于脑力劳动跟体力劳动是不同的,这种是不受特定场所或者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即使你的发明创造最终是在家里完成的,时间还是下班之后,只要你正在执行该单位的任务并且所用资源是由单位所提供的,该单位就是专利申请人。
  
  另外如果出现员工退休或者工作出现调动了,在其工作出现变动后1年之内时间作出的,只要是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相关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就会还归原单位。
  
  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况的,就是发明创造虽然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或者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事前有签订相关合同,那么该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的具体内容来决定。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主要设计人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某大型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主要研究生物科技技术的。
  
  但是你是一个博闻强识、学识渊博、兴趣广泛并且动手能力又强的复合型人才,有一天你脑子突然灵光一现,设计出来一款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新型耳机。那你可以用来进行申请专利的,申请人理所当然就是你了,因为该发明创造和申请人的本职研究八竿子打不着,完全是申请人自己的劳动成果。
  
  如果担心单位不允许你申请专利,那么你是多虑和完全不要怕。
  
  《专利法》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其压制。
  
  所以只要你精力充足,自身底子够硬,在工作之余也可以搞发明大胆创造并去申请专利!
  
  3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条例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应该是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这个与商标申请中的共同申请是一样的。专利申请权的主体其实是没有限定必须是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所以如果是合作完成的,不用担心会出现“分权不均”而“大打出手”,主要参与者可以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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