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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

时间:2021-11-16 | 分类:知识问答 | 热度:14

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




  Q: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


  A:法条规定: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由此可见: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以,在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发明创造时,最好是约定好专利权的归属。

  2、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发明的一方。

  3、无论提交专利申请的人有没有资格,国知局都会将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没有申请专利权利的A方最先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在申请被批准时,国知局会将该专利的专利权人确定为A方。但是,A方的这种申请专利的行为侵犯了有申请专利权利的B方的权利,所以,B方可以对专利权的归属与A方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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