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06 | 分类:新闻动态 | 热度:218
专利申请权纠纷,一般是指某项发明创造在得到申请专利之前或者申请专利后、被授予专利权以前,出现就谁应该享有该专利的所有权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条例规定,
东莞专利申请权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关于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一项发明创造发生后,应当由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专利,还是由其所在单位申请专利,这样发生的争议主要是要看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相关争议。
(2)关于谁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这类纠纷是指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以后,谁是对这个发明作出了主要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产生的争议。
(3)关于协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许多发明创造的产生是由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共同完成的,在创造这些发明的过程中,各方都作出了努力,包括人力的、物力的、财力的等等,那么该发明创造应当由谁去申请专利,是合同的其中一方呢,还是合同双方都有申请权?在这里面产生的纠纷是很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