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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商标注册要乘早

时间:2017-09-19 | 分类:行业资讯 | 热度:47
商标注册定义——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过审核批准注册的商标,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就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之间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所有我们提醒大家: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切勿赶巧!
在我们国家,《商标法》的规定,不同申请人一般在对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进行注册时,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简单来说,其实就是谁先申请,就给谁注册的这么一个先后顺序的原则。
但是,在我国,每年有几百万的东莞商标注册东莞专利申请申请量。这基数一高,就难免经常会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撞车”情况。
那么,当商标申请的“撞车”这种情况出现时,不同的申请人所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该给哪个申请人呢?
这里,我们就好好的为大家分享一下。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相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会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是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的申请,不予公告。若都没有使用证据或证据无效的,则将用抽签的形式决定谁的申请有效。
简单的概括:当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后:
1、看证据,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证明谁先谁后。
2、拼运气,没有证据或提交的证据无效,就掷骰子拼运气,谁运气好,就给谁注册。
再接地气儿的说:
在商标同日申请的“撞车”情况中,能够证明商标使用先后的使用证据是最稳妥的决定性要素。
而掷骰子拼点数,虽然看似“儿戏”,但却是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此种特殊情况里最公平的解决办法。获胜的自然欣喜,失败的也只能“打落门牙肚里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