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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启动企业入出库

时间:2017-09-01 | 分类:行业资讯 | 热度:48
   我市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我市企业入库当年和出库当年,都将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获得3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的奖补。

   市科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定期报备的入库工作模式,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高企入库申报模块常年开放,企业可自由选择时间填写高企培育入库申报信息。我市2017年省高企培育库入库分两个批次受理,报送书面材料及系统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和9月,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为加快推进实施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东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在科技创新中主力军的引领作用、带动效应,2015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设立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

   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定期报备的入库工作模式,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高企入库申报模块常年开放,企业可自由选择时间填写高企培育入库申报信息。我市2017年省高企培育库入库分两个批次受理,报送书面材料及系统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和9月,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数据显示,2015年广东省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以来,我市累计有669家企业入库,通过培育,有458家企业分别在2015、2016年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出库)。申报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不仅让上述企业迈入了“晋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快车道,也让企业获得了来自政府部门的奖补。

   据介绍,省财政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专项扶持入库企业。企业成功申报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后,在企业入库和出库当年,均可获得奖补。同时,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奖补和出库奖补。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出库是指已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入库当年,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入库补助额,补助额不足30万元的企业按30万元奖补,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补助。企业出库当年,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库补助额,补助额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奖补,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300万元补助。